很早之前就缠着小不点学做寿司,因为我觉得我比较笨,怕学不会,得找个有耐心的教我,所以就挑了她来蹂躏……
没想到做寿司这么费饭,一锅大米饭全用了。小不点教的比较详细也比较耐心,所以我觉得我学会了,等下次自己实践一下吧,可惜我的刀功不行,切菜都是小不点切的,因为我害怕利器。
我们的晚餐也算小丰盛,辣炒蚬子,水果沙拉,寿司,火腿,土豆泥,酱鸡翅。
今天大学的同学小聚了一下,这是第二次,上次是发哥要去日本的时候,我们几个在大连的为发哥践行。不过后来银姬去日本的时候没有去送她。
这次主要是有不严格意义上的三个远方同学,严格意义上的两个。老大从本溪调来大连的。感觉好像都有变化,变化最多的是都沧桑了。
老大是最沧桑的一个了,从穿着到说话。
我老婆的弟弟还是那么帅,但明显成熟了,以前总是感觉像个小孩子,欺负他姐。
琨哥还是一副标准的冷漠,让人觉得有距离。其实我听说他很热情的一个人。
郝哥还是思考型,是我们工商唯一一个独苗读研究生,觉悟和我们俗人就是不一样。
遂神,虽然还是幽默,不过感觉到我的公主已经成熟了很多。
校长瘦了,还有了女朋友,总感觉他的思维方式很特别,应该能成事。
我就那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了。
璐璐变化最大了,毕业第一次见到她,太漂漂了!
他婶还是那么温柔贤淑,烤肉的时候也总是给别人烤,我什么时候能像她一样啊!
丽丽依旧阳光灿烂,不过眉里行间明显多了成熟女人的气质。
春野仍是那么爽快,爱笑,头发短了显得很干练。
岩岩这么靓,这么精明的小姑娘,我一直相信她以后会飞黄腾达的!

其实这个是好几天前发生的,小家伙早都发在她博客上了,我一直懒,就一直没转载过来,就像本来这顿聚餐应该早就请小家伙,可是我也是一懒再懒,一直拖到2008年,真有点对不起小家伙。
小家伙是老公同事的女朋友,我们四个都是校友,小家伙是可爱的嫩的让人看着觉着一捏就能出水,老公的同事都叫她小不点,呵呵,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娇小了,太可爱了!
本来我们四个人我想做6个菜,我定完菜谱,和老公去买菜的时候,老公又非要吃酱鸡腿,没办法,又凑了一个,用火腿和咸鸭蛋的黄拼个菜。我做菜的味道都和特别,有个朋友评价我放调料是“想放就放”,可能是吧,我放调料就很怪,所以做的菜味道就怪,不过肯定没毒就是了!也很好吃呢!
怎么样?很丰盛吧?
榨菜肉丝:我的经典菜系,以味道特别怪异,做法简单而著称。
酱鸡腿:我的保留菜系,老公爱鸡肉。
火腿蛋黄:临时凑的,不过把蛋清都扔掉,只用蛋黄是很奢侈。
水果沙拉:我用的柠檬味的沙拉酱和一点点的熊猫炼乳,味道比饭店的好多了。
金色玉米:我的自创菜,甜口,在有女生做客的时候才做,简单,味道独特。
排骨:羊肉萝卜牛肉茶,猪肉小火靠山楂,老公都会背了。
排骨炖酸菜:老公的小弟就很爱吃我做的酸菜呢!
肉末土豆泥:经过无数次西餐土豆泥的失败,最后都改成中餐了。
小金刚本来叫王金刚,不知道从时候,也不记得为什么,我、老公、婷儿就叫他小金刚。我和小金刚是高中同学加大学同学,而且又是老乡,关系一直都不错。
小金刚大学没读完就去工作,后来和现在的这个老婆结婚,我和婷儿一直都觉得他老婆配不上他,从内到外都配不上。小金刚很坎坷,我想,他以后如果能发达,一定是很发达!因为他真的太坎坷了。
他是童子,农村有种说法,就是天上的神仙偷下凡间,这样的孩子都会夭折,这些孩子都长的漂亮,聪明,据说死的时候,尸体不会僵硬,面色红润,高颖就见过死的时候的童子,她说就像睡着一样,一点也不让人害怕。我老舅家的弟弟就是,差点丧命,烧了个替身,就好了。小金刚也是童子,小的时候也差点丧命,烧了个替身才好的。
高中的时候,由于蚊虫叮咬,结果患上传染病,大学由于特殊原因也没读完,本想现在结婚,可以好好过日子了,年底的时候打算要个孩子,结果他老婆还宫外孕。
照片是小金刚和他老婆住的房间,也不大,大屋是他爸爸妈妈和奶奶住,我没敢照大屋,也没敢照院子,因为我怕小金刚多心,大屋和院子实在是有点不太好看。当时我本来是想去他家问路的,想问问王金刚家是哪一家,根本没想到那家就是,因为我觉得既然有刚结婚的,怎么地也得把院子收拾一下,房子不说重新盖,也要重新刷一遍,或是镶上一层瓷砖,显得好看亮堂一些。
婷儿和小金刚接触的也比较多,她要知道小金刚现在的状况也一定会感到心疼难过。
高颖是我高中时最好的女性的朋友。
我这个人特别懒,都懒得打电话,更是八百年不发一条短信。所以平时联系的少,但是所有的感情我都是记在心里。不仅和高颖,和别人也是,甚至是我妈,即使我想起来打电话,也懒得动。因为我是个看着好像大大咧咧,但什么都心里有数。我觉得喜欢一个人,和一个人好,不是挂在嘴边,而是放在心里。
高颖是后转到我班的,开始是和王艺、佟兆一同桌,因为我和王艺关系好,下课的时候我还特意跑去和王艺说话,顺便看看高颖长什么样。发现她不仅个子高,而且长的白净,漂亮,不过开始大家都不熟悉,也没说话。
反正最后是我、高颖和王立凤坐同桌,而且我和高颖同租一个房子。说起租房子的时候, 如果细数起来,我挺对不起高颖的,是很对不起她。首先是我的懒,不爱收拾屋子。我是个宁愿拖地也不愿意扫地,宁愿做饭也不刷碗,你让我干力气活都没问题,我就不爱干那些特别烦琐、墨迹的活。高颖为了鼓励我收拾屋子,就规定每周三周六扫除,我只收拾我自己那一块就行,剩下的都她收拾。
高颖家是锦州市内的,周末她总能回家带点好吃的回来。她家的保姆做虾爬子的时候,怕扎到人,总把爪子什么的都剪掉,吃起来就很容易。我还爱吃那个保姆做的炸红枣,我自己也做过很多次,都没那个好吃。
其实我还知道她有次生气了。我俩的房子是穿堂屋,我在外边,她在里边。有天王立凤问我为什么窗帘总也不拉开,我说反正那屋也没阳光,拉不拉开都一样。后来也有人问,我都是这么回答的。然后有次不知什么原因提起租房子这事了,高颖突然好像很嘲讽的说:没事,反正我那屋有阳光。
我俩不开心的时候还是少数,多数是很高兴的,很有意思的。当时我俩住的是4楼,3楼也是两个我班的同学,7楼也是我们同班同学。有天我俩回家一看,屋里全是水,都能游泳了!这时楼下的同学也上来找我们,问是不是我家漏水了,一检查不是我们家,我们就去6楼,6楼也刚刚回家,发现他家也全是水,天啊!竟然是7楼的同学家暖气漏水,一直漏到3楼!
高颖做饭很好吃,有次我俩请楼下的同学吃饭,结果做饭做到一半,锅漏了!我又去买锅,做完又给王立凤送到学校去。我们还经常到我家打扑克,打累了做饭吃。王立凤竟然甩牌把胳膊甩的第二天写字都很疼。
还有天上自习她打嗝,打嗝吓一下或者气一下最好用了,当时是上课,我不敢出声吓她,想气她一下。就在她打嗝的时候很装作很反感的推了她一下,还做出一副很厌恶的表情。呵呵,果然把她打嗝治好了。不过没想到气大发了,竟然给她气哭了,真对不起她。大学的时候也有次给我老婆治打嗝,我、婷儿我们三个正走在回寝室的路上,我突然惊叫一声还装出特别害怕的样子原地跺脚,结果给婷儿也吓够呛,还有对面走的两个女生,她们四个都跟着惊叫了,当然打嗝也治好了。
还有次我家下水道堵了,是楼上扔的东西正好冲到我家下水道下边冲不下去了,是一块砖头。当时厕所的水一直往上反,洗涑间的那个还正常,我俩看着看着怕那水出来,高颖说:我想到一个办法。我说:我也想到了。我心疼高颖啊,一想还是我来吧!我俩迅速剪了一个大饮料瓶,然后我带上胶皮手套,用大饮料瓶把坐便里的水舀出来,然后倒到洗涑间的下水道……险情终于得到控制,我恶心的好几天不敢用手拿东西,也吃不下去饭。
那时候还有个乐趣就是听楼上的吵架。住楼上的那对好像是半路夫妻,开始的时候装修房子两个人就总吵架,那个女的就问那个男的:你到底跟不跟我过了?你到底跟不跟我过了?总是那个女的发狂,总也听不到那个男的说话。后来好像是结婚了,因为楼下有放鞭炮的痕迹,这下他俩打架台词就变了,那个女的就说:我不跟你过了,我不跟你过了!他家吵架实在是太频了,有时给我们吵烦了,就用拖布敲房顶,那个女的就喊:敲什么敲!
很有幸,大学我俩还是在一个城市,第一次去她们学校,因为我本来就是路痴,再加上她们学校太大,我走了一个“s”型到她们寝室,当时我就快吐血了!大一我过生日的时候,她和一个男生去我们学校看我,那个男生就是当初住在我们楼下的其中一个男生,他喜欢高颖,但是高颖不喜欢他。等他们走了,我们寝室人就问:那个男生实在是太有胆量,太有勇气了,就他还敢追高颖?
是啊,高颖是要身高有身高,要身材有身材,要模样有模样,要人品有人品,要学历有学历,要气质有气质,说话还总慢声细语的,特别温柔,我要是男生肯定追她了,说不定这时她就是我女朋友了呢!
说起周宏雷,真的有太多想说的。我们两个算是世交吧,不过我是初中他转学到我班我才认识他。中学时对他的感觉怎一个“好”字了得!
他们好几个从老家过去念书的小孩,在一起租了一个房子,我还清晰记得那个院子的模样,还有那扇门——虽然他从来没请我去做客。后来他和刘波租了一个公寓住。我妈就特别喜欢周宏雷,因为他中学的时候也是自己独立在外边生活,但是和他一起的刘波本来是个特别聪明特别聪明的男生,据说被从游戏厅抓出去参加物理竞赛还能得第一。可是刘波实在受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,可周宏雷从没被诱惑过,从没动摇过,依旧做一个好学生。他俩住的公寓我倒是去过,很乱,但是特别干净。
高中我、周宏雷、刘波还是在一个学校。最后刘波就没念完,他父母也发现他没人管实在是不行,没办法,就把他带回家,在身边,不过现在自己做点小生意,日子过的也不错,因为他真的很聪明,大家公认的。
高中周宏雷对我很好,特别照顾,以至于我把他当亲人一样。有一次有个追我的男生,走廊里突然把我拉住,问我周宏雷和我是什么关系,我当然说是我男朋友了,因为我不喜欢那个男生,不过他信了,也就没再烦我。当时周宏雷是在八班,我在十班,好像所有的人都误会我俩的关系,和他关系好的前后桌见到我都打招呼。
因为我俩是世交,家离的也近,到了另一个城市,自然关系就很好。冬天的时候我手就特别凉,能散发出一股寒气的凉,他就买了一个小热水袋给我,我说我懒得打热水,懒得换水,他就每节下课都来给我换水。还有一次,我上课听随身听被老师抓了,要没收,我顺口就说是借的,我还回去不借得了。老师就问从谁借的,我顺口就说周宏雷,我实在也没别人可说,别人还有谁能给我背黑锅啊!结果老师还不依不饶,非带着我找周宏雷,当时周宏雷正在上自习,被我班老师叫出来,问他:这个随身听是不是你的?周宏雷也很聪明,看见旁边的我,就说是,是他借给我的。当时我快吓死了,他要是笨点说不是他的,我就惨了。最终结果就是老师把那个随身听给了周宏雷,告诉他不要借给我,然后等放学周宏雷又把随身听还我了。
每次放假回家都是和周宏雷一起走,因为我们放假肯定是火车人多的时候,锦州又不是始发站,所以特别挤,他就负责背上所有的包在前边开路,我跟在后边。有一次寒假,我俩都很穷,车票又只剩下票贩子手里的高价票,我就建议逃票,因为车上人很多,而且又多次坐这趟火车,很少检票。他死活不同意,我俩就在车站里辩论,当时已经后半夜了,车站外边的大厅人很少,只有我俩和几个民工。过一会警察就撵那些民工,周宏雷就说:知道为什么撵他们不撵我们?就因为我们看起来还算是好人,所以我们不能逃票。不过他哪能说过我呀!引用夸张排比反问设问我全用上了,带领他做了他人生第一次不守纪的事——逃票。很顺利,没检票,出站以后,正好看见墙倒了,直接出去了。
我妈说,如果我不出来上学,周宏雷也没出来上学,都在农村的话,也许我俩真的能结婚,可能这时已经结婚了吧?

翻看影集,发现只有这一张吴老二(左)的照片,这是高中的时候,他从盘锦去锦州看我,周宏雷(右)我们三个照的。我们三个初中是同班同学。那次他给我买了两只小鸡,照相的时候没地方放,就他俩一人拿一个。
吴老二本名叫吴琳琳,那时候赵本山和宋丹丹刚演完“隔壁的吴老二看我就浑身发抖”的小品,正好有一次早上特别冷,我和他同时进教室,他冻的直发抖,同学就说他看见我就发抖。呵呵,不过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,是可以说心里话的朋友。
吴老二是个特别聪明的人,从他的大脑袋就可以看出来。初一初二对他没什么印象了,就到初三的时候,他特别爱看漫画书,防老师很有一套,我爱看文字类的杂志,就像他讨教怎么避开老师的搜索。
中学对他很有印象的一次就是他和张倩闹,张倩一气之下把他的坐垫扔楼下了,据说那个坐垫是花了50多块钱买的,普通的坐垫是2块钱——吴老二家里条件不错。他当然不舍得扔啊,就告诉我在窗外看着,他下楼去捡,不过任凭我怎么喊,还是被一个捡破烂的老太太捡走了。等他到楼下的时候,已经被打包走了,他就追过去,非要把那个坐垫要回来,最后是要回来了,不过他嫌不干净就不用了。
后来我在锦州上高中,他在盘锦念中专。他教我用IC公用电话打免费电话,所以我俩打电话一般都能说半天,累了我上楼歇会,电话也不挂,休息好了下楼拿电话继续说,反正也不花钱。现在不能了,那个漏洞被补上了。
他给我讲,他的学校特别乱,竟然有女生站在窗台上跳脱衣舞,然后唱《对面的男孩看过来》。他在中专的时候得过一个奖,奖品是一个日记本,他就用那个日记本给我写了一封信,是整整的一本,最后他自己也觉得实在写不下去了,就画了一幅画,他画画还是不错滴!
后来他妈妈看那个学校实在是不行,就让他念高中,又花钱把他送到一个私立高中上学。他妈妈实在是很气愤他的所作所为,首先决定从经济上控制他,私立高中的孩子一般都很有钱,他哪能受得了啊!因为他是长孙,他奶奶特别疼他,而且他奶奶更有钱,他就找他奶奶哭穷,老人家当时就放话:只要你磕一个头,就给你100块钱,常年有效。结果,人家真就隔三岔五给他奶奶磕头去,一次10个,实在太穷了,就磕20个……无奈了。
后来他高中也没念完,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说,他被他爸赶出家门了,以后要去流浪了。再后来果然就再也没见过他,也没有他的消息。
希望他过的好。相信他那么聪明、幽默,一定过的很好!
张孟德是一个单纯、可爱的男生。他没有歪心眼,他不会勾心斗角,但是特别聪明机灵,总之他是一个很调皮,人见人爱的男生!
整个高中,只有两个男生能让我觉得有好男人的形象,一个是王岩,他是那种心思细密的好男人,而张孟德是一个就因为他大大咧咧,因为他桀骜不驯,因为他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才更让人觉得喜欢。他比我小,我叫他弟弟,他叫我哥哥。
他的牙长的不齐,人家咬人的牙印都是一个椭圆形,他咬出来的是整个一片点点,而且他的牙都特别尖,咬人特别疼!他一咬我,我就用圆规扎他。这还帮了他一次忙呢,那次他逃课,回来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,老师问他干什么去了,他突然想起,我和他闹的时候在他手上扎了一个眼,都出血了,他就把手给老师看,说去医院打针了,看,还有针眼呢!
他特别能闹,还有一次,他和陈星等人模仿语文老师,站在讲台上,用手抿头发,然后很有感情,拉长音的说:“揭开高考神秘面纱!”还一个赛一个,看谁学的像。我在座位上也看的挺高兴,张孟德低头跑回来,小声说:“完了。”我问怎么了,他说:“语文老师可是咱班韩笑她亲舅舅啊!”此时韩笑埋头不语,陈星还在讲台上一个劲的笔划,我们怎么叫他下来他也不下来……
他还自己编过一条谜语,谜面是**照镜子(**是我班的一个女生),大家都猜了很多答案,连里外不是人都猜出来了,最后他公布谜底是:一片漆黑!——那个女生长的比较黑。
我一直以为他都像个小孩,所以喜欢女生也都是没有定性,应该喜欢那种能和他一起疯的女生。但是我没想到,他会是一个用情很专一的人。他转学以后写信说他喜欢一个女生,我都没当真,后来过了很长时间,我回家的时候也见到了那个女生,长的不是很漂亮,也不是特别外向的性格,我真没想到,他会喜欢一个女生那么长时间,所以更确定了他是一个好男人!
他特别爱踢球,有次很多球星都去锦州的时候,他和佟兆一进不去人家的大院,就找了一处墙爬进去,据佟兆一说,张孟德从墙上落到地上得用了5秒钟,然后就让保安抓到撵出来了,不过还好,最终他还是要到球星的签名了。
我高中的那段是阴暗的,和高颖在一起的时候好一点,是灰蒙蒙的,只有和张孟德坐同桌的时候,日子过的比较开心,我猜任何一个人和他在一起都会被感染的很阳光。从他博客偷张照片发上来。
那天婷儿回来的时候,我们去吃一家很好吃的炸串,结果……
她老公说,本来婷儿好好的,一接了我说我病的电话,婷儿就开始发作了。
我们四个中,我是最严重的,本打算要给婷儿做吉野家的双拼饭和酱鸡翅,都取消了——我站都站不稳。
最后弄的婷儿倒像主人似的,我像个客人,还都得她照顾我,真是惭愧!而且很对不起婷儿,没吃上我做的好吃的,倒骗了她一大堆好吃的!
所以我有个很想补救的妙法,就是如果我有机会去上海,一定要把婷儿也弄病了,然后好照顾她!我真是天才!太聪明了!
婷儿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,不是因为她说不让我送,是我实在受不了那种场面,而且她那大眼睛又好流泪了,我受不了!我敢说,没有一个人能受得了她那大眼睛流眼泪,特别是无声的流泪……
今天病彻底好了,昨天晚上老公还说我不收拾房间,都乱成一团了,今天病好了,准备把房间好好收拾一下,大扫除!